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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下「點交」房屋!掌握快速點交流程,交屋一次到位

具備價格優勢的法拍屋市場,讓購置法拍屋成為許多人實現成家夢想或投資理財的方式之一,然而,「點交」過程的繁雜常令新手卻步;如何在得標後順利交屋,是一門極大的學問。本文從得標後的尾款繳納、取得權利移轉證書,到如何快速點交,於最短時間內達成圓滿交屋,避免陷入漫長的法律訴訟或高額的搬家費勒索陷阱。

目標是快速點交!把握黃金繳款期,避免得標淪為一場空

法拍屋在「拍定」(得標)後,接下來得標人便要面臨一場「時間競賽」,此時,法院會核發一份繳納尾款通知書,得標人必須在七天內繳清餘款。 一旦在法拍現場得標,得標人必須在得標後的七天內,全額繳清尾款。舉例來說,8 月 30 日得標,則 9 月 6 日為截止日,須在截止日前繳清尾款。倘若逾期,則將面臨「到手的物件飛了」窘況,令人扼腕;因此,【透明房訊/104 法拍網】強烈建議應於截止日的前一天完成繳款,確保流程萬無一失。

過去曾有案例,以 548.9 萬得標元、保證金 100 萬元,尾款需繳納 448.9 萬元,但是,開立本票繳納尾款時卻開立了整數 449 萬元,就因為多出的這 1000 元,導致法院會計人員依法無法收受,最終因逾期未繳尾款而喪失資格。
另外,如尾款繳納有困難,目前已有多家銀行提供「法拍屋代墊尾款」服務,倘若符合資格,僅需準備二至三成自備款即可投標;待日後取得權狀後,再將代墊款轉為一般房屋貸款即可,可大幅減輕利息負擔。

產權移轉與銀行貸款的關鍵連結

繳清尾款後,通常情況下,法院大約在 10 天內會核發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」。這張證書即代表取得所有權,若超過 10 天未收到,應主動連繫法院書記官確認進度。

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,便可委託地政士(代書)辦理過戶,以領取「不動產所有權狀」;通常情況,代書完成過戶到拿到權狀最晚約需 20 天。具備不動產所有權狀後,方有向銀行辦理貸款或進行後續產權過的資格。
此外,法拍屋的點交難度可分為六種,常見的可點交物件包括:空屋、屋主自住,以及原租約因影響債權被法院依民法 866 條排除者。針對這些物件,得標人可正式向法院申請點交,要求法院以公權力強制執行,確保房屋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合一。

3 種「有點交」情境,可向法院申請點交

許多法拍新手最擔心的就是交屋的問題,正是因為,法律上取得不動產「所有權」不等於取得「使用權」。若物件屬於下方 3 種「有點交」類型,得標人便可向法院點交,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,將房屋的使用權交付給得標人:

  1. 空屋狀態: 確認無人居住且無遺留物。
  2. 債務人自住: 房屋由原屋主居住中。
  3. 租約排除: 租約因影響抵押權,經法院依法裁定撤銷。至於若不幸遇到較為複雜的「不點交」類型案件,則需透過訴訟點交程序,轉換為「可點交」狀態。

然而,上述 3 種「有點交」情況,即使有法院公權力作為靠山,但在實務上,從申請點交到實際取得不動產使用權,往往耗時 4 個月以上。為了追求效率,【透明房訊/104 法拍網】建議應同步進行「執行」與「協商」,也就是,應積極與現住人(即債務人、原房屋所有權人)進行協商點交。

得標前,現住人可能因受到過多打擾而拒絕溝通;但在得標後,現住人往往為了爭取較充裕的搬遷時間或搬家費,現住人往往比投標前更願意溝通。因為,協商的目標在於圓滿、快速,因此,【透明房訊/104 法拍網】建議,可預留搬遷費作為談判籌碼,將其視為投標成本的一部分,目標是盡快完成協商點交,省去冗長的等待,並縮短交屋時間。

理解「分配表」序位,提升協商點交效率

另外,還有一件會影響是否能順利點交的關鍵,在於「在房屋被拍賣後,債務人是否能被分配到得標款項」,這就牽涉到法院用作處理得標款項優先次序,名為「分配表」的表格;在該表中,排序最優先者,可最先獲得得標款項,其餘人則按順序下去依序獲分配。「分配表」順位如下:

  • 第一順位:國家的土地增值稅、地價稅、房屋稅、營業稅。
  • 第二順位:執行費。
  • 第三順位:抵押債權。而抵押債權又有不同順位,得標款項須按此順序來做分配。
  • 第四順位:其他的稅捐,例如所得稅。
  • 第五順位:普通債權。包含借據、支票、本票等,第五順位中的這些普通債權由於無優先次序之分,因此,是以債權比例來做得標款項的分配。

因此,透過法院「分配表」來推估債務人是否能從餘額中拿回款項,對於得標人來說至關重要!倘若按上述順位清償債務後仍有結餘,則債務人能分得得標款項中的餘款,這樣的情況,得標人便可用「我出高標價對你有幫助」以此作為協商誘因,降此債務人的抗爭情緒,讓法院點交程序更順暢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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